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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朋友新年好。

據說年是一種獸,吃人的。所以有年關,過了這一關,大家出來露臉,啊,你活著我也活著,恭喜恭喜。

因為網誌十來天沒更新了,想說上來拜個年,也露個臉,不免就想到這個傳說,自覺是好笑又汗顏。嘿,我還活著啦 XD

有沒有吃人年獸這種東西我是不了,但我知道有差不多的東西,記得我在高中時不曉得感受到什麼,曾在課本上寫了二句話,現在一直記得…

一頭我所豢養的巨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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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在自家大樓陽台,觀賞了 101 煙火秀,真是銀花火樹,光采奪目。舉目環顧,京華城、信義區、基隆河各個方向,台北處處花火,低頭下望饒河街口,車如流水,人潮不息,匯成一片小小繁華。想想一年過去,雖然沒有什麼長進,但家人朋友俱都平安,也自覺得幸福。

既想到家人朋友,忍不住要回到電腦桌前,上網向各位朋友祝賀一番。這時外邊煙火猶自隆隆未歇,且祝各位,昔時不如意,都化作流星飛去,今夕再創新局,共迎一個燦爛未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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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無法怪罪的某人之故,家裡兩台電腦都掛掉了。一台全掛無法開機,一台半掛無法上網,目前都從資料備份和作業系統重新開始做起。所以,這兩天雖然都有精采的比賽,但沒辦法有比較及時的分享...怕朋友們白跑,一連上網路就先上來公告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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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襲案發生後,中時部落格在公開或私下都對我表示,這是陳總監的個人行為。

其實這種切割是徒勞無功的。陳總監的部落格是「編輯部落格」,什麼編輯?難道不是中時的嗎?在自己集團開設的部落格服務裡出來當寫手,當內容提供者,說沒有任務性質是很難說服外人的,何況還歸屬在「編輯部落格」之列。

中時有特別向我聲明陳總監寫部落格沒有稿酬。但中時部落格對我聲明這些其實是考慮太多了。我這小小案件又能造成他們多大的法律上損失?他們應該考慮的是中時的形象被怎麼看,尤其是一個從採訪記者基層做起,歷任專欄作家、製稿中心主任和總編輯,現任總監,可以說是被中時養大的人,竟接二連三的因抄襲被抓包,並在被抓包後還出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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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中時陳總監抄襲事件,目前算是進行了和解。我在這裡整理一下這個事件,盡一點社會責任,希望能作為一個可用的案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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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該是紅白機吧?我也不怎麼確定,在某個棒球遊戲裡,第四棒強到短打都能點成全壘打。那真是個美好的年代啊﹝遠目﹞。棒球場當然是不會有這種事的,但現實人生可難講。我只是點一下,結果球愈滾愈遠,愈滾愈遠,已經到了外野...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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