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複數年合約,顧名思義就是一年以上的合約;相對的,是一年一簽的合約。

◎複數年合約,對球員的工作上較有保障。例如:不會因為受傷,導致接下來幾年沒有球隊要,或是大砍薪。這方面,相對的,球團風險較高。

◎複數年合約,球員的收入上較為穩定,不會因為成績大落薪水暴跌,但成績突起時也不能馬上反映。相對的,球隊的預算會比較穩定,也有省錢的機會。

◎複數年合約,是薪資條件的一種。例如:除了用較高的薪資,也可以用較長的合約來表現條件的優沃,來爭取球員。( 但也有一些球員不願簽長約,比如國內的潘威倫,據說去年(2007)拒絕了統一提的複數年合約,前陣子的到大聯盟的福留孝介,則曾表示只想簽三年等。 )

◎複數年合約,可以避免年年談薪這種麻煩事,尤其談不攏扯破臉對球團球員形象都不利。在大聯盟,部份年資不足,未取得自由球員資格的選手,之所以會「提前」得到球團給的複數年合約,這也是原因。

◎複數年合約,可以看作球團願意長期持有這個球員,故也被視作對球員的肯定。另外,負面一點來看,球團可以綁住球員,不會因為表現好就被挖走。

◎複數年合約,會影響往後的交易難易度。合約簽貴了,或是球員表現下滑,不再值那個合約,想把球員送出去可能都沒人願意收。

◎合理的複數年合約,必需考慮到淨現值的觀念。球員和球團可以算算未來的那些金額的意義。

再扯下去太多了,就到這裡吧。


【相關連結】

王建民‧複數年合約 @法洛猛的天空球場

林智勝‧複數年合約 @法洛猛的天空球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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